close

昨天二審判決出爐,法官認定張紫妍生前確實被迫陪酒,判金承勳賠償張的家屬2400萬韓幣(約台幣74萬)撫慰金,固然張已逝,但也算還她一點遲來的合理。

(文:記者賀靜賢)

提示您:
自殺不克不及解決問題,英勇求救並非弱者,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前途。
透過守門123步調「1問2應3轉介」,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。
※ 安心專線:0800-788-995 (0800-請幫幫-救救我)
※ 張老師專線:1980

張的遺書中指本身被迫陪睡超過百次,還甚至被迫玩過量P,若抵擋就遭暴力相待,際遇極度悲涼。

她身後,固然社長金承勳被訴,但今年初一審法院以當事人已身亡、無其他證人等理由,認為性招待指控證據不足,令南韓民眾群情激憤。(圖/NOWnews)(圖/NOWnews)2009年,南韓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,以死控告她的掮客公司逼陪睡,掀開影劇圈的「潛規則」,昨天二審社長金承勳被判賠74萬撫慰金給家屬。

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張紫妍被逼陪睡上吊-社長判賠74萬-221114651.html
arrow
arrow

    蘇建銘謄埂淘弗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